|
|||||||||
|
|||||||||
■編者按 1666年,英國物理學家牛頓做了一次非常著名的實驗,他用三棱鏡將太陽白光分解為紅、橙、黃、綠、藍、靛、紫的七色色帶。社會現(xiàn)象包括公益現(xiàn)象就像一束白光,需要多元多色彩的解讀,認知不同或許因為角度不同,“三棱鏡”專欄希望摒除非黑即白的思維方式,多元解讀公益人物公益現(xiàn)象,我們每期的點題也是開放的,歡迎朋友們向主持人點題。專欄版在《公益時報》、《深圳公益周刊》、《云南信息報公益周刊》輪流刊出。 本期主持人:張夢穎 新浪微博:@張夢穎zoe 近日,已經(jīng)成立7年的嫣然天使基金首次在香港募款,其間聚集了來自香港和內(nèi)地的300名富豪和明星,劉嘉玲、那英、趙薇、楊千嬅、鄧超合力助拍,當晚一共籌得5619.6萬港幣,折合約4447.6萬人民幣,創(chuàng)下了嫣然天使基金歷年慈善晚宴的募款之最。但吸引眼球的不止這些……走出大陸,在香港注冊基金會、明年要開嫣然天使咖啡館以及計劃創(chuàng)立設計品牌等等一系列信息,讓人看到的是一項自發(fā)公益項目的專業(yè)化轉(zhuǎn)型努力。本期,讓我們一起來談談明星與公益。 標簽、基因與事業(yè) 娛樂明星們的職業(yè)本質(zhì)上就是要接受四面八方的關注,而關注的程度高低取決于他們在登上公眾視野的舞臺之后,對公眾傳達的是什么。美貌?歌喉?演技?可能還不夠。 抽出時間來做公益,應該說是明星身份必備的一種基因,這是接受社會矚目的代價,你要大家關注你,你本身首先就要打造良好的社會形象接受公眾的審視,獨善其身還不夠,你要對你所生活的社會、社區(qū)作出貢獻。 明星做公益,確實是一條雙贏之路,說實在的,一個名不見經(jīng)傳的公益組織或者公益活動,確實有可能因為一位明星的支持而短時間里就收獲大量關注。鄧飛就承認在他免費午餐項目發(fā)展早期,馬伊俐等明星的參與對項目關注度提升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某種程度上引爆了后續(xù)的發(fā)展。 直接受邀參與公益活動,對明星來說是省時省力的方式,要做的只是選擇項目、安排時間出席,可謂明星公益的“懶人模式”,但也相當靈活。 想說的是,這種主動參與式的公益活動中,從明星的角度來說,可能需要避免標簽化或者非常淺層的參與模式,需要更關注實際的效果和契合度。舉個例子,李冰冰和WWF“地球1小時”活動的攜手就是一個比較成功的案例,公益項目在較短的時間里獲得了良好的推廣效果,而明星塑造了自身與環(huán)保話題的聯(lián)結。 明星公益的另一個層面是真正地將自己對公益的參與轉(zhuǎn)化為事業(yè)。相比于參與式的明星公益,事業(yè)式的明星公益更主動了,需要更多的思考和計劃;相比客串式的臨時演出,明星們需要付出更多,這回不是別人搭好臺子去站一下的問題,而是自己要搭臺子,還要搭好臺子;比起更多收獲掌聲和贊許的參與式公益,公眾對事業(yè)式公益的關注方式也不一樣,公眾對明星的要求不僅僅是亮個相就給你掌聲,而是要看你作為公益的實踐者到底專業(yè)度夠不夠,動機純不純,你的每一個承諾都會被監(jiān)督。 近期有關明星公益的新聞中,有一條是5月底嫣然天使基金的慈善晚宴在香港舉辦的消息,天后王菲拉著自己的好友劉嘉玲等站臺,交上了募款五千多萬港元的成績單。此次是嫣然首度跨出大陸地區(qū)之舉,募款額創(chuàng)歷年之最。李亞鵬和王菲做為嫣然天使基金(剛剛宣布在香港注冊了基金會)的發(fā)起者,從7年前因為女兒的先天缺陷而走上的公益路,現(xiàn)在看起來越來越像李亞鵬夫婦打算要長期從事的事業(yè)。 從當初成立基金,到嫣然天使醫(yī)院,到現(xiàn)在李亞鵬宣布打算要做的嫣然天使咖啡館,再到已經(jīng)有所啟動但并未大肆鋪開的“嫣然公益設計”,事業(yè)的戰(zhàn)略布局設計得有板有眼。 審視這些年嫣然系列公益走過的路途,不難發(fā)現(xiàn)公眾對這樣事業(yè)化的明星公益是會越來越習慣于將其放在專業(yè)公益的領域去考量和監(jiān)督。嫣然走過7年,公眾對嫣然財務、項目實施等方面的關心、監(jiān)督甚至是質(zhì)疑也一路相伴,人們并不會因為你是明星而放低要求,反而會觀察得更加仔細。 話說回來,只要不把公益變成“生意”,無論標簽、基因還是事業(yè),相信公眾一定都是持歡迎態(tài)度的。 (作者為《公益時報》副總編輯 張夢穎) 明星公益的三個層次 昨天跟深圳慈展會的組織者見面,他們很希望慈展會現(xiàn)場人氣旺一點,不要都是行業(yè)內(nèi)部的人,問我有啥辦法,我說這個說難也不難,所有的展會都會用這招,就是請幾個明星過來,現(xiàn)場就會瘋掉的。 寇延丁老師曾經(jīng)說過一句話,當然這句話的原創(chuàng)似乎是《讀庫》的主編老六,她說,做公益天生就是占理的事情,可是在傳播上,又是天生不占理的。這話說得實在,做公益活動的人都有一個實在的感受,就是喊破喉嚨,應者聊聊,反而是隔壁一個二三線明星的見面會,擠爆門窗,所以,公益跟明星結合,公益人有需求。 不過呢,我今天也想講一句話,在這個娛樂至死的年代,當明星其實也是一個天生不占理的事,當然在傳播上他們天然占理。這話怎么說呢?就是大部分人(除了明星的鐵桿粉絲以外)都會對明星有一定的陰暗心理,例如,憑什么你無端端就紅了,賺大錢了?尤其是那些所謂的偶像派們,這方面的壓力是很大的,于是,明星其實本來就有參與公益的愿望,借此塑造良好的公眾形象,所以在明星這一方,他們也有需求。 當然,明星參與公益的越來越多,我看了看,大致能夠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就是參與。這個其實每位明星都能做到,例如多點出席慈善晚宴和義演,在微博上轉(zhuǎn)轉(zhuǎn)公益帖子,幫忙公益組織代言,到社區(qū)探訪弱勢群體。 第二個層次就有點難度了,就是自己發(fā)起公益項目。這個的難度在于,本來藝人們的時間就非常緊張,工作壓力很大,而公益項目的發(fā)起不僅僅需要時間,還需要對公益的深入了解和全情投入。目前明星轉(zhuǎn)型做公益最為成功的典型之一李連杰先生就說過,去募款,不是要裝孫子,是真孫子。 公益項目的發(fā)起和執(zhí)行本來就是一個專業(yè)程度挺高的事情,跟明星們本職工作相差很大,從目前的情況看,如果是一位資深的明星,他的本職工作占用的時間已經(jīng)不多了,而且本人也對公益有很深刻的理解,這個當然可以嘗試一下。像李連杰、成龍、王菲和李亞鵬都屬于這種情況,而且面臨的壓力和挑戰(zhàn)是很大的,不比他們當年從無名小卒變成大明星要容易。 第三個層次很難達到,不是具體參與一個公益項目,而且身體力行特立獨行,把公益當成生活方式,并且引起公眾價值觀的改變。例如大家最近熱議的安吉麗娜·朱莉切除乳腺的案例,朱莉在《紐約時報》刊登自己寫的文章《我的醫(yī)療選擇》,稱自己通過基因檢測確定帶遺傳缺陷基因BRAC1,她的醫(yī)生估測她患乳腺癌和卵巢癌的幾率頗高,分別為87%和50%,為了孩子、家庭和自身考慮,她選擇雙側乳腺切除術,保留乳房,降低患癌風險。并號召全球女性特別是有家族遺傳史的女性,可以通過她的經(jīng)歷知道有一條渠道可以檢測自身的患癌幾率,并也可以選擇預防措施。 朱莉參與過很多具體的公益項目,但是她這次特立獨行的選擇在全球范圍引起女性對遺傳疾病的關注,相當于做了一次全球性的倡導,可能比女性關懷公益組織努力十年還要有效。這就是明星公益的最高層次。 (作者為深圳晶報《深圳公益周刊》主編、晶報陽光基金負責人 劉敬文) 不要讓明星公益淪為運動式慈善 明星如何做公益是一個很有趣的話題。尤其最近幾年,明星投身公益事業(yè)儼然成為風尚,這是應該有的事情,也是正常的現(xiàn)象。 我們看到的明星公益事業(yè),大多集中于助學、扶貧、環(huán)保幾個領域,可能因為這些領域關注面廣,易出效果。但是還有一些明星也會關注比較偏僻的領域,比如母嬰保健、特殊人群等等。他們或者捐錢捐物,或者直接參與,或者為其代言。至于李連杰創(chuàng)辦壹基金后來走上專業(yè)化的道路,是少之又少的。 那么明星參與公益的特殊性在哪里呢?當然是影響力和資源動員能力。粉絲就是生產(chǎn)力,這個群體蘊藏著巨大的能量,可以在短時間內(nèi)爆發(fā)出來,這個能量,正是讓很多苦心經(jīng)營的公益人士最為羨慕和需要的。但是我認為明星參與公益最應該被珍視的價值,應該是示范作用,值得被學習,被效仿,被推廣。這是因為在一個不太健康的公益環(huán)境里,公益事業(yè)的邊界被嚴重限制,就尤其需要公益模式創(chuàng)新的突破。我認為唯有實現(xiàn)這個突破,才能不辜負明星效應所動員的力量,不讓明星公益淪為運動式慈善。 那么這種理想狀態(tài)的行為如何發(fā)生?我認為有兩條路可以走。一條是專業(yè)化,即使不能像壹基金那樣走上正規(guī)軍的道路,也應該像對待自己的演藝事業(yè)一樣認真對待這個事兒,不要用經(jīng)紀人來謀劃公益,應該聘請有見識的公益人來量身定做自己的公益事業(yè)。另一條路很簡單,就是放下身段,和民間打成一片。在公益形象代言以及和國字頭基金會合作這個層面上,中國的明星資源已經(jīng)是過剩的。但是有著層出不窮的創(chuàng)新想法的草根組織,對這些明星都是高山仰止,無緣也無力接觸合作。如果明星能和這些在地的活生生的資源合作,定會開出美妙的花朵。 事實上,走向?qū)I(yè)化的本質(zhì),是祛除娛樂圈的浮夸和明星的神一般的光環(huán)的過程,是把明星打回人形的過程,哪怕從形象營銷的角度,也比那些緋聞靠譜兒。還有一個有趣的現(xiàn)象是,大多數(shù)媒體在關注明星的公益行為時,所使用的傳播術和報道官員類似行為極其相似。這也是明星公益無法被還原為正常的一個原因。 我們討論明星公益這個詞組,其實是在討論提高公益資源的利用率問題。這個問題從理論上無論路演多少遍,最終都要回歸到人的問題上,也就是說,不是每一位明星都能像李連杰、文章或者李亞鵬一樣,投入那么大的心力來做。 (作者為云南信息報《公益周刊》主編 郭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