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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對社會組織的事中事后監(jiān)管,加大對名存實亡社會組織的清理力度,明確社會組織退出的種類、依據(jù)、程序,規(guī)范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guān)依法履行職責(zé),民政部起草了《民政部關(guān)于健全社會組織退出機制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并于12月2日至10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分別就社會組織主動申請注銷登記和登記管理機關(guān)依法對社會組織撤銷登記兩種社會組織退出方式進(jìn)行了明確的界定,并明確了退出后的清算程序。 【03版】 ■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