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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北京市志愿服務促進條例》(以下稱新版《條例》)3月1日起正式實施。北京將為通過志愿服務信息系統(tǒng)注冊的志愿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鼓勵企業(yè)和其他組織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用優(yōu)秀志愿者;公務員考錄、事業(yè)單位招聘可將志愿服務情況納入考察內容;博物館、圖書館、旅游景區(qū)等公共場所,可對有良好志愿服務記錄的志愿者給予優(yōu)待。 參與本次立法修訂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二級教授、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志愿服務發(fā)展研究會副會長莫于川介紹,與2007年出臺的舊版條例相比,新版《條例》九成以上條款發(fā)生了改變或調整,對志愿者的權益保障也進行了細化規(guī)定。 九成以上條款有改變或調整 “舊版《條例》共32條,未分章節(jié);新版《條例》共六章50條,包括總則、志愿者和志愿服務組織、志愿服務活動、促進措施、法律責任和附則?!蹦诖ㄕf。 莫于川曾先后參與過舊版和新版《條例》的立法工作,還是本次修法研究工作的首席專家。他表示,此次修法創(chuàng)新點和亮點諸多,不僅是條款數明顯增加,而且原有32條中約九成以上條款均有所改變或調整,有的是增加要素,有的條例被拆分等。 莫于川介紹,舊版《條例》頒布時,由于人們對志愿服務認知不足等客觀情況,可參考經驗不足,內容較單薄。新版《條例》框架結構變化大,分章的結構更加符合立法規(guī)律和法律制度的內在要求,有助于完善志愿服務管理體制。志愿服務誰來做、誰來管、如何管,都非常明確,也便于學習理解和貫徹實施。 為風險增加相應條款 “舊版《條例》中有的法律條款表述較簡略,此次也做了修訂,并納入了一些與時俱進的新內容?!蹦诖ㄅe例道,如總則一開頭便加入了“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容,十分具有時代特性。 同時,新版《條例》更加專業(yè)化、精細化、人性化和高效化。例如,對于未成年人參與志愿服務,條例明確,組織未成年人參與志愿服務活動的,應當與其年齡、智力、身心健康狀況相適應。 考慮到志愿者可能存在的風險,新版《條例》增加了至少5條條款,從可能存在的潛在風險告知、必要的知識技能培訓、造成損失損害時如何求助、撫恤資金來源等多方面,對志愿者的合法權益進行保障,并鼓勵具有法律專業(yè)知識的人員,為在志愿服務中權益受到損害的志愿者,無償提供各類法律服務。 將為志愿者買保險 莫于川表示,新版《條例》強化了對志愿者的激勵,并對志愿服務促進措施進行完善,且在條款中盡量寫實,從物質、經濟、體制等各方面進行細化。 《條例》補充完善了激勵保障的內容,包括獎勵、補貼、時間儲蓄、社區(qū)回饋,以及為志愿者購買保險等。同時明確,鼓勵企業(yè)和其他組織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務記錄的志愿者;公務員考錄、事業(yè)單位招聘可以將志愿服務情況納入考察內容;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體育場館、公園、旅游景區(qū)等公共場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有良好志愿服務記錄的志愿者給予優(yōu)待。 此外,針對法律責任,新版《條例》也非常明確,這在舊版中是沒有的。對于在志愿服務中出現的一些不恰當、不誠信甚至違法行為,對其懲罰和實施主體都有清晰界定。(據《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