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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張明敏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 過《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明確提出:支持發(fā)展公益慈善事業(yè)。 在新修改的慈善法實施的大背景下,“慈善+金融”引導財富向善,已成為我國慈善事業(yè)發(fā)展的重要路徑。金融系統(tǒng)運用優(yōu)勢基因將慈善融入,設計慈善理財產品,探尋公益新業(yè)態(tài),讓公眾公益更便捷,滿足慈善組織募款的長期資金需求。 在符合金融監(jiān)管要求前提下,理財機構發(fā)行慈善主題理財產品,投資者認可并同意,在產品到期時,委托管理人代表投資者,將產品超額收益捐贈給慈善組織,同時,慈善組織為投資者出具捐贈證明,形成一個慈善捐贈的閉環(huán)。 如今,慈善理財產品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多家金融機構紛紛嘗試推出慈善理財主題產品。 根據中國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社會影響力金融研究報告(No.2)》,截至2023年12月,全國已成立32家銀行理財子公司,其中發(fā)行過慈善理財產品的共5家,占全國銀行理財子公司總數的16%。 公益金融構建公益新業(yè)態(tài) 慈善理財產品往往由銀行理財機構與慈善組織合作推出。 2002年,中信銀行與浙江省慈善總會聯合發(fā)行的“中信慈善卡”成為慈善理財的雛形。該卡通過科學理財,使客戶卡內存款產生高于活期利息的“額外利息收入”,在不減少持卡人本金和活期利息收入的情況下,將額外利息收入的50%捐贈給慈善組織。 2021年9月,信銀理財推出“金睛象系列封閉式理財產品”。該產品到期后,以客戶名義捐出超額收益給浙江省慈善聯合總會,捐贈金額與產品運作掛鉤。2023年6月,信銀理財又發(fā)布“溫暖童行”慈善理財品牌,公益資金主要捐獻于兒童健康成長領域。一年多來,發(fā)行慈善理財產品超140億元,預計捐款近1400萬元(含未到期),慈善理財首批善款近400萬元(已到期)全部捐贈到位。 之后興銀理財、平安理財“接力”推出慈善理財產品,助力“財富保值增值+社會公益善舉”的良性循環(huán)。除銀行理財公司外,一些非銀行類機構(證券、基金)也紛紛加入慈善理財產品的探索中。 2022年9月,第一創(chuàng)業(yè)證券作為管理人與深圳市創(chuàng)新企業(yè)社會責任促進中心合作,推出慈善資管產品,中國農業(yè)銀行深圳市分行作為產品托管人,將部分管理費收入捐贈給慈善組織,用于鄉(xiāng)村振興地區(qū)的教育公益項目。 2023年4月,招商基金發(fā)行“招商社會責任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于社會責任主題的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招商基金將該基金不超過5%的凈管理費收入用于公益事業(yè),并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該比例。 普益標準研究院(金融數據公司)劉豐銘表示,經濟發(fā)展中,“慈善+金融”的呼聲日益高漲。銀行理財公司發(fā)行慈善理財產品,既滿足客戶財富保值增值的需求,又能夠將投資所得的部分金額進行慈善捐贈,降低公眾參與慈善事業(yè)的門檻,滿足投資者參與公益事業(yè)的需求。 捐贈特點資金是否參與市場投資 以“溫暖童行”為代表的信銀理財慈善理財IP推出后,向著普惠金融繼續(xù)發(fā)力探索,帶動慈善理財新生力量踐行公益,成為“黑馬”。隨后,慈善理財產品逐漸呈現出增長趨勢,產品設計上逐漸多樣化。 《公益時報》記者比對市面上已發(fā)售的多款慈善理財產品發(fā)現,根據不同捐贈方式,慈善理財產品大致可分為“募集資金捐贈型”“超額收益捐贈型”“固定+部分超額收益結合捐贈型”三種。 三類慈善理財產品在風險和收益率上存在差異,募集資金捐贈型的捐贈金額通常更加明確,資金不參與市場投資運營;而超額收益捐贈型則受到市場波動影響較大,資金參與市場投資運營,捐贈金額具有不確定性;固定+部分超額收益結合捐贈型也將面臨市場波動。 例如信銀理財“溫暖童行”慈善理財系列就設計了三種捐贈模式,即固定比例、部分超額收益、固定+部分超額收益結合。 普益標準研究院(金融數據公司)統(tǒng)計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8月20日,理財公司共發(fā)行慈善理財產品29款,其中信銀理財發(fā)行的數量最多,共19款。這些產品的平均投資期限為400天,且均為固定收益類封閉式產品。 信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綜合管理部總經理王倩對《公益時報》記者表示,銀行理財擁有廣泛的客戶群體,能夠快速募集資金;科學、合理的資產配置和投資管理能夠最大程度保障慈善理財產品資金運作安全和收益水平。銀行理財還可以根據不同客戶需求和慈善項目特點,設計多樣化的慈善理財產品。另外,銀行理財在風控、科技等方面有較強的專業(yè)能力,有利于對慈善理財業(yè)務進行全面的風險評估管控,也有助于借助科技賦能拓寬慈善理財業(yè)務的邊界和覆蓋面。 風險較低大多投資債券市場資產 投資收益與慈善捐贈“雙贏”需要產品方資管的專業(yè)技術,在收益和風險方面找到平衡。 根據普益標準研究院公開數據,存續(xù)產品方面,理財公司“慈善理財”產品近1月、近3月和近6月年化收益率分別為3.2059%、3.7304%、3.9672%。而理財公司存續(xù)的同類產品(非“慈善理財”)近1月、近3月和近6月年化收益率分別為2.8816%、3.1706%和3.7172%。 不難看出,理財公司慈善理財的收益表現良好,略優(yōu)于市場同類產品表現。 慈善理財產品到期來看,截至2024年8月20日,已到期16款,獲取兌付信息共6款,平均兌付收益率達3.3979%。其中信銀理財的“溫暖童行”系列產品的兌付收益全部超過業(yè)績比較基準下限。 信銀理財“溫暖童行”系列產品主要投資于債券類資產,占比53.96%;投資于同業(yè)存單的資產比重為4.60%;投資于公募基金的資產比重為2.24%;而投資于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比重高達32.86%。融資客戶來看,城投企業(yè)(65.85%)、地方國企(92.86%),顯示風險較小。從產品持倉的二級類別來看,信銀理財慈善理財產品主要配置風險較低的債券類資產,符合該類產品的整體定位。 風險方面,發(fā)生過回撤的產品中大部分產品的回撤幅度較小,最大回撤大多集中于0-0.29%區(qū)間;最大回撤超過1%的產品僅一款;另有1款產品的最大回撤為0.522%。其中信銀理財的所有產品回撤均不超過0.1%,表現優(yōu)異。 劉豐銘表示,慈善理財產品大多投資于風險較低的債券類資產,通常在此基礎上額外配置了相當比例的非標資產以增厚收益;通常產品的收益表現良好,略優(yōu)于市場同類產品;另外,在風險控制方面表現優(yōu)異,回撤幅度較?。划a品的捐贈金額與產品的運作情況掛鉤,實現產品收益與慈善捐贈的“雙贏”。 經濟波動收益與捐贈中探索“雙贏” 如何在“變幻莫測”的市場環(huán)境中保持產品收益的穩(wěn)定性,從而最終實現收益和慈善的“雙贏”,仍然是需要不斷探索的“課題”。 在經濟周期波動中,慈善理財產品面臨包括在市場變化中保持產品收益的穩(wěn)定性。如遇經濟下行,投資回報下降,影響慈善理財產品收益,特別是超額收益捐贈型產品。此時,投資者的捐贈目標就難以實現。這既可能減少投資者的回報,也可能影響對慈善組織的捐贈金額。 2018年4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關于規(guī)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yè)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資管新規(guī)”),第六條規(guī)定,金融機構應當向投資者傳遞“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理念,打破剛性兌付。該規(guī)定設置過渡期至2020年12月30日。此后,投資者購買理財產品,風險自擔。 市場波動加大理財產品風險,金融機構必須在產品設計時更加謹慎,以平衡投資者收益需求與慈善捐贈目標。劉豐銘表示,一些金融機構在此背景下可能會采取更加保守的投資策略,發(fā)行低風險的慈善理財產品且封閉運作,盡量避免在運作過程中因投資者異常大額贖回而導致產品行情大幅波動?;蛲ㄟ^與穩(wěn)定性較強的公益項目合作,以應對經濟波動對慈善捐贈的影響,盡可能提高產品的收益,最大限度實現公益捐贈目的。 未來可期打造慈善共同體 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新時代推動金融高質量發(fā)展要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yǎng)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發(fā)展普惠金融,讓社會不同的群體平等地享受到基礎的金融服務,體現著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 在經歷八年實踐后,2024年9月5日,新修改的慈善法正式實施,為金融系統(tǒng)助力公益慈善事業(yè)全面發(fā)展提供政策指引。 當前,金融機構慈善理財產品正在逐步走入普通公眾投資者視野,在獲取投資收益的同時,理性踐行公益目標。作為慈善組織應該積極做好金融機構對接服務,選取一批社會價值高、受益群體廣、持續(xù)時間長的公益項目,讓投資者在參與市場投資行為的同時,讓捐贈效益發(fā)揮到最大。 慈善理財引領資本向善。當前,“慈善+金融”的成長空間還很大,需要金融機構、慈善組織、公眾投資者多方共同發(fā)力,“聚沙成塔、積少成多”,激發(fā)更多社會力量參與慈善理財事業(yè),構建慈善共同體。 長期關注慈善組織資產管理的北京京益社會組織服務中心理事長黎穎露表示,從現有的案例來看,慈善理財產品合作較多的為全國性的基金會,或地方慈善會、聯合會。目前慈善理財產品的同質化程度較高,未來可能會有差異化發(fā)展的趨勢。慈善組織可以突出品牌項目,加強專項信息披露,優(yōu)化和提升捐贈人服務(尤其是針對特定高凈值人群的非公募產品),投資機構工作人員志愿服務等方面的工作,和金融機構共同打造優(yōu)質慈善理財品牌。 王倩表示,慈善金融不能貪功冒進,為確保慈善理財業(yè)務有序穩(wěn)健運轉,機構可能需要“慢跑”。從合作準備、項目準入及運作、產品落地、捐款使用一系列流程都需要前期準備,確保慈善理財項目合規(guī)、穩(wěn)妥推進。“慈善理財的合作模式未來還有更多想象空間,比如銀行理財公司與慈善組織共同設計慈善項目,又或是為有志于慈善事業(yè)的企業(yè)研發(fā)定制版的慈善理財產品?!蹦壳?,與信銀理財的合作對象為經省、市級以上民政部認定的擁有抵稅資質的3A及以上慈善組織。 稍早前,華泰經紀人身險事業(yè)部副總經理暴棟對本報表示,慈善保險不是孤立的產品,而是由專屬保險產品和系列配套法律合同組成的金融服務。保險行業(yè)的傳統(tǒng)規(guī)則,與慈善行為閉環(huán)之間存在一些規(guī)則障礙,慈善保險項目在參與者的努力下找到了解決路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