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0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王勇
6月12日,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發(fā)布《關于征求國家標準<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指南>(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公開征求對《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指南》(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11日。
面向6-35周歲青少年
《服務指南》明確了青少年的年齡范圍是6-35周歲。以青少年為對象,運用社會工作專業(yè)價值、理論、方法和技巧幫助其解決現實問題、促進其全面發(fā)展的社會服務活動即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從事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的組織被稱為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機構。
《服務指南》提出了青少年社會工作的四項原則:
一是黨管青少年原則。要堅持黨對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的領導,堅持把用黨的科學理論武裝、教育青少年作為服務的重要內容,堅持通過服務讓青少年切實感受到黨的關心和溫暖,從而把青少年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二是主體性原則。要尊重青少年主體地位,承認與接納青少年的獨特性與差異性,充分照顧青少年的特點和利益,開展有針對性的服務。
三是發(fā)展性原則。要堅持用發(fā)展的眼光看待和理解青少年,強調青少年自身蘊含的發(fā)展?jié)摿统砷L的內在動力,重視經濟社會發(fā)展對青少年福利的影響作用。
四是整體性原則。要重視青少年與其家庭、學校、社區(qū)、朋輩及服務機構等因素的相互作用,全面系統地識別青少年的需要,提供整合性社會工作服務。
提供9類服務
《服務指南》明確了青少年社會工作的工作內容,共9項。
一是思想引導服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開展理想信念教育;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開展國情政策教育和黨史國史改革開放史教育;開展網絡素養(yǎng)教育。
二是身心健康促進服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為青少年提供社會實踐教育和學業(yè)支持服務;開展青少年文化體育興趣和愛好的培養(yǎng)活動、青少年文體交流活動;引導青少年珍惜生命,尊重生命,幫助青少年學習保護生命的方法;幫助青少年掌握應對風險的方法,引導青少年對風險形成正向認識;幫助青少年了解青春期相關生理和心理知識,積極應對心理困惑,增強解決問題的信心和能力;幫助青少年自我認識,并實現自我肯定;幫助青少年形成健康的人格,踐行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是婚戀交友服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幫助青少年樹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戀觀,提供婚戀教育和指導,開展婚戀交友服務;幫助青少年樹立正確的家庭觀,傳承優(yōu)良家風家教;開展性健康和優(yōu)生優(yōu)育宣傳教育服務;協助青少年建立良好人際關系。
四是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服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開展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政策宣傳服務;協助鏈接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資源;幫助提升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能力;開展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指導及職業(yè)生涯規(guī)劃服務。
五是社會融入與社會參與支持服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協助青少年建立良性社會支持系統;提升青少年社會融入和社會參與的能力,幫助青少年積極有序地參與政治生活和公共事務;營造青少年社會融入的良好環(huán)境;提升青少年參與社會公益和志愿服務的意識與能力。
六是社會保障支持服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開展殘疾青少年關愛和扶持保障服務;開展困境青少年幫扶服務;開展青少年社會救助服務。
七是合法權益維護服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開展青少年權益保護相關政策法規(guī)宣傳教育服務;拓展青少年權益表達渠道,支持普遍性利益訴求表達和反饋;開展侵害青少年合法權益行為預防和干預服務;協助青少年提升自我保護能力;營造家庭、校園和社區(qū)的安全環(huán)境。
八是青少年違法犯罪預防服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協助開展青少年社會文化環(huán)境、網絡環(huán)境優(yōu)化和整治服務;開展重點青少年群體服務管理工作;提供青少年司法社會工作服務。
九是其他。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開展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的政策倡導及咨詢研究;開展青少年社會工作專業(yè)人才培訓、督導及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發(fā)展培育;開展受委托的其他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
多種介入方法
《服務指南》提出青少年社會工作的基本方法包括根據青少年問題及需求,綜合運用個案工作、小組工作、社區(qū)工作等社會工作直接服務方法及社會工作行政、社會政策和社會工作研究等間接服務方法。
針對特定需求可以采用以下方法介入:
一是危機介入。以多專業(yè)合作方式對青少年面臨的最迫切問題,特別是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的問題實施緊急干預,遏制危險發(fā)生;通過協調整合資源,以中途之家、類家庭、收寄養(yǎng)等方式為不適合家庭居住的青少年提供安置服務,進行綜合援助。
二是家庭治療。以家庭為介入單位,探索青少年問題背后的家庭結構和互動關系,促進家庭內在系統的改變,優(yōu)化青少年成長的家庭環(huán)境。
三是外展服務。深入青少年經常出入的場所,主動與青少年接觸并發(fā)現其問題和需求;對處于風險狀態(tài)的青少年進行保護、輔導和安置。
三是歷奇輔導。有目的地把青少年帶離安適區(qū),進入低冒險區(qū),通過體驗性活動經歷新奇,促進青少年自我探索、自我覺察與自我成長。
四是朋輩輔導。通過發(fā)現、培訓和搭建平臺,組織年齡相仿、生活環(huán)境和經歷、文化相似,或由于某些原因使其具有共同語言的青少年交流互動、分享經驗、喚起共鳴、持續(xù)支持和互助成長。
四步工作流程
《服務指南》明確了青少年社會工作的服務流程。
第一步,接觸預估期。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與服務對象建立專業(yè)關系;評估青少年個人的生理、心理、社會發(fā)展狀況;評估青少年的成長經驗和生命歷程;評估青少年的家庭、學校、工作場所和所在社區(qū)的情況;評估青少年的問題和需要;評估青少年及環(huán)境的資源和優(yōu)勢。
第二步,服務設計期。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確定服務的主題;明確服務的理念和理論依據;確定服務的目的和目標;識別服務對象系統、目標系統及行動系統;選擇介入策略;簽訂服務協議;配置資源;預估服務風險,設計應對方案;明確評估指標,選擇評估方法。
第三步,服務實施期。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分解服務任務;明確人員分工;控制服務進度;優(yōu)化服務內容;應對服務風險。
第四步,成效評估期。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自我評估和接受第三方評估;測量目標達成情況;評估服務滿意度;評估服務對象及環(huán)境系統的改變;服務的結束及跟進。
多部門需設立工作崗位
《服務指南》強調,各級共青團組織及青少年服務組織和機構中應設置青少年社會工作崗位。
各級政法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中應設置青少年社會工作崗位。
開展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學校宜按學生比例設置青少年社會工作崗位。
街道(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服務中心、城鄉(xiāng)社區(qū)服務站宜設置青少年社會工作崗位。
其他涉及青少年服務的相關單位、社會組織宜根據實際需要設置青少年社會工作崗位。
要按照《關于做好政府購買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的意見》要求,將政府購買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資金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獲得國家頒發(fā)的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證書或具備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專業(yè)??萍耙陨蠈W歷是開展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的社會工作者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 本報記者 王勇